虚假信息需辨伪发布不实需谨慎~会行政处罚哦
随着网络的普及与发展,网络平台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、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。然而,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,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。对于受到侵害的个人,如何维护自身权益,保护个人隐私成为待解决的问题。
近日,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了他患有艾滋病的虚假信息,这严重侵犯了他的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。小李是否能要求网络平台删除这些虚假信息呢?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,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,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。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以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。
因此,小李可以搜集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,如相关截图、链接等,然后向网络平台提供方发出书面通知,要求其删除涉及侵权的虚假信息。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通知后,应当根据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,及时删除或屏蔽涉及侵权的信息,并通知相关网络用户。对于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导致侵权损害扩大的,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侵权用户应当承担连带责任。
然而,需要注意的是,权利人在发出通知时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,并确保通知的准确性,否则可能会承担因错误通知造成的责任。此外,对于网络平台拒绝删除的情况,权利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维权,如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。
综上所述,《民法典》赋予了权利人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,同时也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侵权用户的责任。在网络信息时代,维护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只有通过法律手段加强监管和保护,才能构建一个安全、健康的网络环境。 大家要共同建立良好的环境哦~